房屋面积差额费一般都是需要交纳的,如何缴纳以及谁缴纳,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了。并且,情况不同,缴纳也会有差异。
一、房屋面积差额费可以不交吗
房屋面积差额费不可以不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2、房屋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面积补差款可以不交吗
1、面积补差款一般不可以不交。面积补差费,可以理解为购买人实际购房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是要补交房款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